
随着小程序备案全面常态化,深圳企业微信小程序上线前必须完成备案。未备案或备案信息不符的小程序,将面临无法发布或被限制访问的情况。
企业微信小程序
品牌展示型小程序
工具类、业务辅助类小程序
平台型系统的小程序端
(1)备案主体一致性
小程序主体必须与备案主体一致
不支持个人主体为企业业务备案
(2)负责人核验要求
需完成人脸识别或短信核验
联系信息需真实、长期可用
(3)功能描述审查趋严
功能说明需与页面实际展示一致
避免出现“商城、交易、撮合、支付”等敏感描述
(4)历史小程序补备案风险
已上线的小程序仍可能被要求补备案
深圳地区抽检与平台联动较为稳定
功能描述与实际不符
企业信息填写不完整
使用通用模板但页面内容不足